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 触电


8.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应经审核和批准。
8.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应由建筑电工完成。电工应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应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8.0.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应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设备不得带缺陷运转;
    2 应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应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上锁;
    4 移动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5 当遇有临时停电、停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应关闭电源。
8.0.4 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线路应采用三相四线制电力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电缆线路应采用五芯电缆;
    2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3 地下埋设电缆应设防护管,与开挖作业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m;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线,并应沿墙或电杆作绝缘固定,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4 配电线路应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5 配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除应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 通往水上的岸电应采用绝缘物架设,电缆线应留有余量,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压或拉拽电缆线。
8.0.5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除应在末级开关箱内加漏电保护器外,还应在总配电箱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柜应装设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的可见分断点;
    2 配电箱、开关箱应选用专业厂家定型、合格产品,并应使用3C认证的成套配电箱技术;
    3 配电箱、开关箱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瓦斯、烟气、潮湿及其他有害介质的场所;
    4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应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作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应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应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5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应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作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应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6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应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7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不得采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连接;
    8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和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
8.0.6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得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2 各种施工机具和施工设施应做好保护零线连接;
    3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滑动模板、爬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需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及其他高耸临时设施,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进行重复接地;
    4 对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应同时作重复接地;
    5 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应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8.0.7 水上或潮湿地带的电缆线应绝缘良好,并应具有防水功能,电缆线接头应经防水处理。
8.0.8 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择适应的照明器具,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 使用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应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4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8.0.9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8.0.10 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绝缘隔离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8.0.4 采用TN-S制接零保护系统的配电线路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是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
    根据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应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8.0.5 本条根据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系统作出了“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基本规定,并给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
    关于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对配电系统的检查、维修人员应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应按规定佩戴绝缘鞋、手套,应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应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8.0.6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基本技术要求。
8.0.10 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以及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等针对设备类别、类型分别给出了施工临时设施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的相关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