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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垂直运输设备
5.8.1 各种垂直运输设备的停层平台除两侧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立网外,平台口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和连锁保护装置。停层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
5.8.2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刚性停层装置,各层联络应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并应采用断绳保护装置和安全停层装置。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5.8.3 施工升降机层门应与吊笼连锁,并应确保吊笼底板距楼层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150mm时,层门方能开启。当层门关闭时,人员不得进出。
5.8.4 施工升降机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的措施,上下运行行程内应无障碍物。吊笼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荷载应均匀分布。
5.8.5 吊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5.8.5 吊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篮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GB/T 19155的有关规定,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且应使用专业厂家制作的定型产品,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自行制作的吊篮;
2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的作业人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3 吊篮内操作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使用要求,吊篮中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安全绳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连接;
4 吊篮的安全锁应完好有效,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安全锁。
条文说明
5.8.2 本条根据《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第七条制定。
5.8.3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26557-2011第5.5.5.1条的规定,以及近几年施工升降机坠落伤人事故的教训总结制定。
5.8.4 本条根据《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第八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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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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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基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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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挖孔桩工程
- 4.5 脚手架工程
- 4.6 模板工程
- 4.7 操作平台
- 4.8 临时建筑
- 4.9 钢围堰工程
- 4.10 装配式建筑工程
- 4.11 拆除工程
- 5 高处坠落
- 5.1 一般规定
- 5.2 基坑工程
- 5.3 脚手架工程
- 5.4 模板工程
- 5.5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 5.6 门窗工程
- 5.7 吊装与安装工程
- 5.8 垂直运输设备
- 6 物体打击
- 7 机械伤害
- 8 触电
- 9 起重伤害
- 10 其他易发事故
- 10.1 淹溺
- 10.2 冒顶片帮
- 10.3 透水
- 10.4 爆炸和放炮
- 10.5 中毒和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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