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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运输和储存


9.3.1 对预制木结构组件和部品的运输和储存应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可包括运输时间、次序、堆放场地、运输路线、固定要求、堆放支垫及成品保护措施等项目。
9.3.2 对大型组件、部品的运输和储存应采取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在运输与堆放时,支承位置应按计算确定。
9.3.3 预制木结构组件装卸和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卸时,应采取保证车体平衡的措施;
    2 运输时,应采取防止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的固定措施。
9.3.4 预制木结构组件存储设施和包装运输应采取使其达到要求含水率的措施,并应有保护层包装,边角部位宜设置保护衬垫。
9.3.5 预制木结构组件水平运输时,应将组件整齐地堆放在车厢内。梁、柱等预制木组件可分层分隔堆放,上、下分隔层垫块应竖向对齐,悬臂长度不宜大于组件长度的1/4。板材和规格材应纵向平行堆垛、顶部压重存放。
9.3.6 预制木桁架整体水平运输时,宜竖向放置,支承点应设在桁架两端节点支座处,下弦杆的其他位置不得有支承物;在上弦中央节点处的两侧应设置斜撑,应与车厢牢固连接;应按桁架的跨度大小设置若干对斜撑。数榀桁架并排竖向放置运输时,应在上弦节点处用绳索将各桁架彼此系牢。
9.3.7 预制木结构墙体宜采用直立插放架运输和储存,插放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支垫稳固。
9.3.8 预制木结构组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仓库或防雨、通风良好的有顶部遮盖场所内,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具备良好的排水设施;
    2 施工现场堆放的组件,宜按安装顺序分类堆放,堆垛宜布置在吊车工作范围内,且不受其他工序施工作业影响的区域;
    3 采用叠层平放的方式堆放时,应采取防止组件变形的措施;
    4 吊件应朝上,标志宜朝向堆垛间的通道;
    5 支垫应坚实,垫块在组件下的位置宜与起吊位置一致;
    6 重叠堆放组件时,每层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堆垛层数应按组件、垫块的承载力确定,并应采取防止堆垛倾覆的措施;
    7 采用靠架堆放时,靠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与地面倾斜角度宜大于80°;
    8 堆放曲线形组件时,应按组件形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9.3.9 对现场不能及时进行安装的建筑模块,应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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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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