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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电厂、变电站、动力及热力工厂
5.7.1 发电厂、变电站、动力及热力工厂室外场地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7.1的规定。
5.7.2 照明设计时,应调整灯具的安装高度和投射角度,使眩光值在较小的范围。
条文说明
5.7.1 本条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 5390-2007中表8.0.1-3“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厂区露天场地及交通运输线上的照明标准值”的规定,经现场测试并与其他行业对比协调,电力行业标准明显偏低,故提高了其中个别数据。
5.7.2 对于发电厂、变电站、动力及热力工厂的场地,提出眩光限制值有一定难度,因此各场地的眩光不作具体要求,但在设计灯具时,应考虑灯具的安装高度和投射角度,以减少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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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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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
- 3.2 照明光源及其附件选择
- 3.3 照明灯具选择及其安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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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照度
- 4.2 照度均匀度
- 4.3 眩光限制
- 4.4 光源颜色
- 4.5 光污染的限制
- 5 照明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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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港口码头
- 5.4 造(修)船厂
- 5.5 石油化工工厂
- 5.6 加油站
- 5.7 发电厂、变电站、动力及热力工厂
- 5.8 建筑工地
- 5.9 停车场
- 5.10 供水和污水处理厂
- 6 照明配电及控制
- 6.1 照明电压
- 6.2 照明配电系统
- 6.3 导体选择
- 6.4 照明控制
- 7 照明节能措施
- 8 照明维护与管理
- 附录A 眩光值(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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