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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照明电压


6.1.1  一般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应采用220V,单灯功率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电源电压宜采用380V。

6.1.2  室外照明灯具的端电压不宜大于其额定电压的105%,亦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的下列数值:

    1  一般工作场地宜为95%;

    2  远离供电电源的场地,难以满足第1款要求时,可为90%;

    3  应急照明、道路照明、警卫照明为90%。

条文说明

6.1.1  按我国电力网的标准电压,一般照明光源采用220V电压;对于大功率(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有220V及380V两种电压者,宜采用380V电压,以降低损耗。

6.1.2  本条对照明器具实际端电压作出规定。这个规定是为了避免电压偏差过大,因为过高的电压会导致光源使用寿命的降低和能耗的过分增加;过低的电压将使照度过分降低,影响照明质量。本条规定的电压偏差值与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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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GB505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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