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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iquid biofuel plant

GB 50957-2013

主编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5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57-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7、5.4.16(1、2)、5.4.17、6.1.7、6.3.9、7.2.1、7.3.1、7.3.2、7.3.3、9.4.2、9.4.3、9.5.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生物液体燃料工厂的建设经验,吸收了相关行业设计规范的最新成果,研究分析了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总结国内实际运行中采用的先进技术、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措施,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6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工艺、车间管道、建筑与结构、热能与动力、供电、过程检测与控制仪表、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质量检测与控制、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信息与资料反馈给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邮政编码:200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酒精分会

    主要起草人:袁蔡斌  王国森  顾方  平钧  刘丹 王建平  李彦成 杭卫星  周晖  徐安琪 余梅华  邵硕  李晨红  杨军  刘建文 顾亚军  杜风光  巩传志  钱世凯  宋晓勇 张国红  张小龙 戴冠民 李勤  张锦冈 聂欣蔚  杨为国  郭小明  张耀安  刘霄 张中  李汉烈  杨庆

    主要审查人:石贵阳  倪照鹏  柳毅  陈世忠  魏海国 王红  陈大钧  武建芃  陶观楚  刘植生 汪习生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GB 50957-201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以第25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生物液体燃料工厂的设计和运行经验。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工程建设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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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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