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6 烟气净化处理


8.6.1  燃煤锅炉应配置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宜采用单元制配置方式。

8.6.2  烟气的排放限值及监测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8.6.2  烟气的排放限值及监测措施应执行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地方标准、现行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或《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