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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空气调节、防排烟


12.3.1  下列车间和辅助房间,当采用供暖通风措施不能满足室内温度、相对湿度要求时,应设置空气调节:

    1  对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的房间;

    2  使用要求较高的房间;

    3  有人员舒适性要求的操作和管理房间;

    4  采用供暖通风虽能满足人员舒适和室内热湿环境的要求,但不经济时。

12.3.2  空调设计的温度、相对湿度等参数,应根据工艺生产装置、控制仪表设备、分析检验仪器及卫生要求确定。一般舒适性空调的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

12.3.3  不散发有害物质的空调房间应保持正压。

12.3.4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的消防排烟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2.3.3  保持正压值可防止外部空气渗入,保证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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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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