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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自检自验


6.5.1  信息网络系统的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规定。

6.5.2  系统文档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网络系统的配置方案、网络元素参数配置、连接检验记录应文档齐全;

      2  应用软件的配置方案、配置说明、检验记录应文档齐全;

      3  安全系统的配置方案、攻击检测纪录、检验记录应文档齐全。

6.5.3  进行网络安全系统检测的攻击性软件及其载体应妥善保管。
 

条文说明

 

6.5.3  本条规定了进行对网络安全系统的攻击性检测完成时,攻击性软件必须及时从计算机中删除,以避免攻击性软件、病毒的扩散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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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506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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