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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地区,应同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3.1.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应遵循因地制宜、简单方便、经济适用的原则,符合农村实际,便于操作。
3.1.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应遵循因地制宜、简单方便、经济适用的原则,符合农村实际,便于操作。
3.1.3 农村应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规范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指导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条文说明
3.1.1 为行之有效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应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同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减少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理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1.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农民生活方式、农业生产方式,分类方法要简单方便,让绝大多数农民容易学习、容易记忆、容易操作,使农民掌握基本的分类方法,激励农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不增加地方政府、村集体和村民负担。
3.1.3 为规范、指导和细化农村生活垃圾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应因地制宜组织制定分类操作指南,具体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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