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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建筑智能化
8.4.1 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相关规定。
8.4.2 网管系统设备机房宜设置下列系统:
1 24小时电视监控和录像;
2 出入口控制系统;
3 环境监控系统。
8.4.3 监控及调度用房宜设置下列系统:
1 24小时电视监控和录像;
2 出入口控制系统。
条文说明
8.4.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对各类建筑物的智能化配置作了详细说明,因此应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8.4.2 网管系统设备机房作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的重要实施,应做到24小时监控,同时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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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一般规定
- 4 工艺系统设计
- 4.1 设计总体要求
- 4.2 系统功能要求
- 4.3 机房环境
- 4.4 设备布置
- 4.5 工艺管线
- 5 基地和总平面
- 5.1 基地
- 5.2 总平面
- 6 建筑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网管系统设备机房
- 6.3 监控及调度用房
- 6.4 业务及技术用房
- 6.5 公共区域用房
- 6.6 其他用房
- 6.7 室内装修
- 7 防火设计
- 7.1 建筑防火
- 7.2 消防设施
- 7.3 疏散
- 8 建筑设备
- 8.1 给水排水
- 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8.3 电气
- 8.4 建筑智能化
- 9 防雷与接地
- 9.1 建筑物防雷与接地
- 9.2 工艺设备防雷与接地
- 本规范用词和用语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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