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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设备监控
7.4.1 隧道内的防灾救援设备应设监控系统,并具备远程监控功能。
7.4.2 防灾救援设备监控系统可由监控主站、主控制器、就地控制器、集中监控盘等全部或部分设备组成,并能对隧道内通风、照明、消防泵、排水泵等设备进行监控。
7.4.3 监控主站应结合防灾救援管理模式设置。主控制器与监控主站之间的通信通道宜为一主一备。
7.4.4 紧急救援站应设置集中监控盘,盘面以火灾工况操作为主,操作程序应简便直接。
条文说明
7.4.2 监控主站:铁路隧道防灾救援设备监控系统中对各防灾救援设备进行远距离控制、监视、测量的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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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隧道口紧急救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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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通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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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通风计算
- 5.5 设备选型与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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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 6.2 疏散模式及标准
- 6.3 安全疏散时间计算
- 7 机电设施及其他
- 7.1 一般规定
- 7.2 应急照明
- 7.3 应急通信
- 7.4 设备监控
- 7.5 应急供电
- 7.6 导向标志
- 7.7 其他
- 附录A 通风计算
- 附录B 停车导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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