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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停车导向标志
B.0.1 紧急救援站停车导向标志牌宜按以下间距设置:
1 标志牌至救援站入口的距离大于2000m时,设置间距采用1000m。
2 标志牌至救援站入口的距离为500m~2000m时,设置间距采用500m。
3 标志牌至救援站入口的距离小于500m时,设置位置分别为200m、100m、救援站入口、救援站中心、救援站停车位。
B.0.2 导向标志牌上的文字内容应能清晰表达引导控车停车的目的,宜为“距救援站××km、救援站入口、救援站中心、救援站停车位”等字样。
B.0.2 导向标志牌上的文字内容应能清晰表达引导控车停车的目的,宜为“距救援站××km、救援站入口、救援站中心、救援站停车位”等字样。
B.0.3 标志牌表面应涂反光膜,底色为蓝色,字体为白色。字体可采用35cm~40cm高的黑体字。
B.0.4 普通旅客列车和动车组混运的线路,应分别针对普通旅客列车、8辆编组动车组、16辆编组动车组,设置不同的停车标志。
B.0.5 隧道内紧急救援站停车导向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志牌文字区域的尺寸可采用700mm×2300mm(宽x高),如图B.0.5-1、图B.0.5-2所示。
2 标志牌底边距离疏散站台面不应小于2m。
3 标志牌安装后不得侵入隧道建筑限界,必要时应对隧道进行加宽。
4 标志牌应与隧道壁牢固连接,满足在高速活塞风作用下安全、稳定的要求,标志牌的迎风面与风流方向(线路中线)的夹角不宜大于30°,以满足诱导活塞风的要求。
5 着火列车均应以列车司机到达“救援站停车位”标志牌位置为准控制停车。
B.0.6 隧道口紧急救援站停车导向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隧道群的明线长度,设置固定的停车位置和多处停车标志,满足不同着火车厢停靠的需要。
2 标志内容应根据线路运行的列车类型制定,当普通旅客列车与动车组混运时,旅客列车的停车标志牌内容以“普”字开头,动车组的停车标志牌内容以“动”字开头,停车标志牌内容可为“动1节着火停位、动1~2节着火停位、普10节着火停位、普11~12节着火停位”等,如图B.0.6所示。
3 设置在隧道外的标志牌应安装牢固,满足在风荷载作用下安全、稳定的要求,标志牌表面与线路中线的夹角不宜大于30°,并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4 着火列车均应以列车司机到达“**车着火停位”标志牌位置为准控制停车。
5 在疏散路径上设置的标志牌底边距离疏散站台面不应小于2m。
6 普通旅客列车停车标志牌与动车组停车标志牌宜错开布设。
条文说明
旅客列车在隧道内发生火灾后,根据应急疏散的原则和指导思想,控制列车继续行驶,使列车停靠在隧道外或紧急救援站,现行的列控系统不支持引导隧道内发生火灾的列车停靠在设定的位置,因此,设置列车引导标志是一种经济、可靠的列车停车诱导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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