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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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保护建筑改造工程的防火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总平面布局、消防道路、消防供水、消防供电以及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火灾危险源控制等。
4.1.2 保护建筑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规划及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等内容应纳入所在行政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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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DG/TJ08-24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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