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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
3.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3.0.1的规定。
3.0.2 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屋面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3.0.3 当汽轮发电机厂房的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中规定的B1级。
3.0.4 当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屋面板采用不燃烧体时,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当屋面材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体,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0.5 电缆夹层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电缆夹层的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0.6 其他厂(库)房内的电缆竖井及管道竖井的围护墙及承重构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
3.0.7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3.0.3 当汽轮发电机厂房的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中规定的B1级。
3.0.4 当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屋面板采用不燃烧体时,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当屋面材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体,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0.5 电缆夹层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电缆夹层的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0.6 其他厂(库)房内的电缆竖井及管道竖井的围护墙及承重构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
3.0.7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0.1 核电厂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的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调查总结国内外运行的核电厂的生产及储存性质确定的。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汽轮发电机厂房一般由汽轮发电机及各层平台、通风间、配电间、各系统设备管路、电缆桥架等组成(个别核电站将冷却水厂房与汽轮发电机厂房合并布置)。电缆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但电厂的电缆均采用的是阻燃电缆或耐火电缆并且电缆部分所占面积较小;发电机的排氢有专用的管道排至室外安全处,且汽轮机厂房有机械通风设置或自然通风设施,屋面系统设有通风设施,故汽轮发电机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可确定为丁类。
汽轮发电机厂房布置地下室的类型很多,并且近年来在建的项目(如参考法国目前在建的FA3的台山三代核电EPR,浙江三门AP1000),地下部分都是采用钢结构,但考虑到地下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和灭火难度较大,更主要的是对于汽轮发电机厂房的结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对于地下部分的耐火等级应该有所提高。
核电厂的非放射性检修类厂房的面积通常较大,类别也多,一般包括铆焊车间、金工车间、仪电检修车间。检修的对象一般是阀门、管道、仪表、盘柜等设备,绝大多数为不燃烧材料,车间内的可燃物也很少,虽然检修过程中有电焊产生的火花,但不易引起火灾。
目前国内外核电厂无论是EPR、CPR、AP1000均采用冗余、多样性、非能动的设计理念,加上核电厂的运行管理不同于常规火电厂,使得核电厂备品备件的储存量大,种类多,一般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及火灾危险性可分为:备品备件库、工具库、橡胶制品库、危险品库、精密仪器仪表库。
1 备品备件库储存的物品通常为:生铁、钢材、管道、阀门、泵类、机电设备、玻璃丝类保温材料等,火灾危险性相似,故确定为丁类。
2 工具库一般为检修用的常用工具和专用工具等,火灾危险性较低,确定为戊类。
3 橡胶制品库通常是工艺管道密封垫、密封圈,用于加工用的橡胶板材等,这些橡胶产品根据使用性质一般具有耐油、耐酸碱、耐磨、抗拉、抗撕裂、减振、阻燃、导电及耐高温等特点。考虑目前天然橡胶还是最好的通用橡胶,高端橡胶制品多数还是来源于天然橡胶,因此橡胶制品库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为丙类比较合适。
4 危险品库一般储存化学类产品:丙烷、氮气、六氟化硫、高锰酸钾、硝酸铵、溶剂、乙炔、氧气等,储存的数量少,但火灾危险性还是较大的,因此这部分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为甲类。
5 机电仪器仪表库储存了备用的仪表、仪器、各种盘柜等精密仪器,一旦发生火灾对系统的恢复产生的影响大,因此其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极限应为一级。
油脂库储存的多为润滑油,而用于应急柴油发电机的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柴油罐区为单独布置,油脂库储存的油类,其火灾危险性多为丙类。
核电厂内除了核岛设置有全厂应急柴油发电机外,个别项目常规岛也设置有柴油发电机,以田湾核电站为例,此类柴油发电机仅为常规岛服务,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火灾危险性等同于常规火电,考虑此非主流模式,未列入表中。
3.0.2 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屋面一般为钢屋架或钢梁结构,从常规火力发电站火灾情况调查中可以看出,汽轮机头部主油箱、油管路火灾发生的概率较大,在核电厂中,这些危险部位位于厂房空间的中部位置,如果发生火灾将对屋面结构造成影响。由于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内部贯彻核电站“纵深防御”的消防理念,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都划分了防火分隔,保证了该空间内部如果发生火灾不会蔓延到外部,如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汽机油箱、油泵及冷油器常常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分隔内。因此对于汽轮发电机厂房(防火分隔以外)屋面外露的钢结构框架不采取防火保护是能满足消防要求的。
3.0.3 多年来,非承重的外围护构件和屋面采用金属板或金属复合板在电站中应用很普遍,复合板的芯板多为超细玻璃丝绵、岩棉、聚氨酯、聚苯乙烯板等,其中超细玻璃丝棉、岩棉耐火性能较好。聚氨酯、聚苯乙烯板作为芯材与其他有机高分子材料一样是一种可燃性较强的聚合物,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密度小,绝热性能好,暴露面比其他材料大,因此更容易燃烧,只有添加阻燃剂才能满足自熄型材料的要求,而阻燃剂的添加又影响到产品的造价。目前常用的卤系阻燃剂的毒性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新型无卤阻燃剂价格偏高,因此目前这类板材检验合格,而到现场的产品大多不合格的现象很普遍,由于不慎引燃聚氨酯泡沫塑料而导致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而核电厂的任何火灾都会对社会产生强烈的影响,故本规范规定复合板的芯材不得低于B1级。
3.0.4 本条是关于汽轮发电机厂房屋面板材质的规定。
3.0.5 核电厂的火灾事故统计中,电缆火灾占的比例较大,电缆夹层又是电缆比较集中的地方,因此要求对电缆夹层的承重构件进行防火处理,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3.0.6 本条是关于其他厂房电缆竖井等围护结构的规定。
3.0.7 本条是关于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规定。
汽轮发电机厂房一般由汽轮发电机及各层平台、通风间、配电间、各系统设备管路、电缆桥架等组成(个别核电站将冷却水厂房与汽轮发电机厂房合并布置)。电缆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但电厂的电缆均采用的是阻燃电缆或耐火电缆并且电缆部分所占面积较小;发电机的排氢有专用的管道排至室外安全处,且汽轮机厂房有机械通风设置或自然通风设施,屋面系统设有通风设施,故汽轮发电机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可确定为丁类。
汽轮发电机厂房布置地下室的类型很多,并且近年来在建的项目(如参考法国目前在建的FA3的台山三代核电EPR,浙江三门AP1000),地下部分都是采用钢结构,但考虑到地下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和灭火难度较大,更主要的是对于汽轮发电机厂房的结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对于地下部分的耐火等级应该有所提高。
核电厂的非放射性检修类厂房的面积通常较大,类别也多,一般包括铆焊车间、金工车间、仪电检修车间。检修的对象一般是阀门、管道、仪表、盘柜等设备,绝大多数为不燃烧材料,车间内的可燃物也很少,虽然检修过程中有电焊产生的火花,但不易引起火灾。
目前国内外核电厂无论是EPR、CPR、AP1000均采用冗余、多样性、非能动的设计理念,加上核电厂的运行管理不同于常规火电厂,使得核电厂备品备件的储存量大,种类多,一般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及火灾危险性可分为:备品备件库、工具库、橡胶制品库、危险品库、精密仪器仪表库。
1 备品备件库储存的物品通常为:生铁、钢材、管道、阀门、泵类、机电设备、玻璃丝类保温材料等,火灾危险性相似,故确定为丁类。
2 工具库一般为检修用的常用工具和专用工具等,火灾危险性较低,确定为戊类。
3 橡胶制品库通常是工艺管道密封垫、密封圈,用于加工用的橡胶板材等,这些橡胶产品根据使用性质一般具有耐油、耐酸碱、耐磨、抗拉、抗撕裂、减振、阻燃、导电及耐高温等特点。考虑目前天然橡胶还是最好的通用橡胶,高端橡胶制品多数还是来源于天然橡胶,因此橡胶制品库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为丙类比较合适。
4 危险品库一般储存化学类产品:丙烷、氮气、六氟化硫、高锰酸钾、硝酸铵、溶剂、乙炔、氧气等,储存的数量少,但火灾危险性还是较大的,因此这部分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为甲类。
5 机电仪器仪表库储存了备用的仪表、仪器、各种盘柜等精密仪器,一旦发生火灾对系统的恢复产生的影响大,因此其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极限应为一级。
油脂库储存的多为润滑油,而用于应急柴油发电机的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柴油罐区为单独布置,油脂库储存的油类,其火灾危险性多为丙类。
核电厂内除了核岛设置有全厂应急柴油发电机外,个别项目常规岛也设置有柴油发电机,以田湾核电站为例,此类柴油发电机仅为常规岛服务,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火灾危险性等同于常规火电,考虑此非主流模式,未列入表中。
3.0.2 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屋面一般为钢屋架或钢梁结构,从常规火力发电站火灾情况调查中可以看出,汽轮机头部主油箱、油管路火灾发生的概率较大,在核电厂中,这些危险部位位于厂房空间的中部位置,如果发生火灾将对屋面结构造成影响。由于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内部贯彻核电站“纵深防御”的消防理念,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都划分了防火分隔,保证了该空间内部如果发生火灾不会蔓延到外部,如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汽机油箱、油泵及冷油器常常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分隔内。因此对于汽轮发电机厂房(防火分隔以外)屋面外露的钢结构框架不采取防火保护是能满足消防要求的。
3.0.3 多年来,非承重的外围护构件和屋面采用金属板或金属复合板在电站中应用很普遍,复合板的芯板多为超细玻璃丝绵、岩棉、聚氨酯、聚苯乙烯板等,其中超细玻璃丝棉、岩棉耐火性能较好。聚氨酯、聚苯乙烯板作为芯材与其他有机高分子材料一样是一种可燃性较强的聚合物,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密度小,绝热性能好,暴露面比其他材料大,因此更容易燃烧,只有添加阻燃剂才能满足自熄型材料的要求,而阻燃剂的添加又影响到产品的造价。目前常用的卤系阻燃剂的毒性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新型无卤阻燃剂价格偏高,因此目前这类板材检验合格,而到现场的产品大多不合格的现象很普遍,由于不慎引燃聚氨酯泡沫塑料而导致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而核电厂的任何火灾都会对社会产生强烈的影响,故本规范规定复合板的芯材不得低于B1级。
3.0.4 本条是关于汽轮发电机厂房屋面板材质的规定。
3.0.5 核电厂的火灾事故统计中,电缆火灾占的比例较大,电缆夹层又是电缆比较集中的地方,因此要求对电缆夹层的承重构件进行防火处理,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3.0.6 本条是关于其他厂房电缆竖井等围护结构的规定。
3.0.7 本条是关于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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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
- 4 总平面布置
- 5 建(构)筑物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 5.1 建(构)筑物的防火分区
- 5.2 厂房(库房)的安全疏散
- 5.3 建筑构造
- 6 工艺系统
- 6.1 汽轮发电机组
- 6.2 油罐区和油泵房
- 6.3 变压器
- 6.4 电缆及电缆敷设
- 7 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 7.1 一般规定
- 7.2 室外消防给水
- 7.3 室内消火栓设置场所与室内消防给水量
- 7.4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 7.5 水喷雾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7.6 消防排水
- 7.7 泡沫灭火系统
- 7.8 气体灭火系统
- 7.9 灭火器
- 7.10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设备控制
- 8 采暖、通风和空调
- 8.1 采暖
- 8.2 通风
- 8.3 防、排烟
- 8.4 空调
- 9 消防供电及照明
- 9.1 消防供电
- 9.2 照明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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