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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隔离栅和防落物网


7.7.1 城市快速路主路及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的匝道两侧应设置隔离栅,但下列情况可不设置隔离栅:
    1 路侧有水渠、池塘、河湖、山体等天然屏障时;
    2 路基边坡或挡土墙直立坡度大于2:1的路段且道路与相邻地面高度差大于1.8m的。
7.7.2 行人通行的桥梁跨越轨道交通线、铁路干线、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的道路时,人行道外侧应设置防落物网,设置范围应为被跨越道路或轨道交通线、铁路干线的宽度并向两侧各延长10m。
7.7.3 隔离栅和防落物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离栅的高度不应低于1.8m;
    2 防落物网的高度不应低于2.0m;
    3 隔离栅和防落物网的网眼不应大于50mm×100mm;
    4 隔离栅应与桥梁结构、挡土墙构筑物或山体等连接形成闭合系统;出入口等位置不能形成围合的,应在隔离栅端头处设置禁止行人通行的禁令标志,且应在相对应的中央隔离带设置隔离栅,连续长度宜大于100m。
条文说明
7.7.1 隔离栅的设置目的,是防止行人进入机动车快速行驶的道路。快速路或立体交叉的高标准匝道,穿越的地区行人流量大,行人横穿道路的机会多,所以在所有行人可能进入快速机动车道的地方都应设置隔离栅,对于大于或等于60km/h的主干路,交叉口或公交车站距离较近,车辆的实际行驶速度并不快的,可不设隔离栅,但对于城市外围或新建区的主干路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60km/h的,宜设置隔离栅。
7.7.2 防落物网的设置目的,是为了防止桥梁上跨快速行驶的通道时,桥梁上的行人不经意间撒落硬物、桥上杂物被风吹到桥下、桥上车辆装载的物品撒落到桥下,造成快速行驶的车辆以较高的相对速度与硬物相撞,或散落的物品造成车辆非正常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和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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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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