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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生产记录
2.3.1 运行记录、报表的内容、格式应统一。
2.3.2 生产运行记录应真实,宜进行电子版数据备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药剂及材料消耗记录;
2 药剂库存记录;
3 运行工艺控制参数记录;
4 化验结果报告和原始记录;
5 各类设备、仪器、仪表运行记录。
2.3.3 运行记录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使用简语和方言。
2.3.4 每班应有真实、准确、字迹清晰且用碳素墨水笔填写的值班记录和运行日志,并应由责任人签字。
2.3.5 记录和日志应由相关人员审核无误并签名确认后方可按月归档。
2.3.6 交班人员应做好巡视维护、工艺及机组运行、责任区卫生及随班各种工具使用情况等记录。
2.3.7 接班人员应对交班情况做接班意见记录及班前安全讲话。
2.3.8 交、接班双方应对规定内容逐项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2.3.1 本条文规定了运行记录、报表的基本要求,运行记录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报表要符合有关统计规定及要求。
2.3.2 本条文规定了各类记录和报告的管理,应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装订材料应符合存放要求,达到“实用、整洁、美观”。应定期检查记录和报告的管理情况,对破损的资料及时修补、复制或做其他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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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2.1 运行管理
- 2.2 技术指标
- 2.3 生产记录
- 2.4 设备台账
- 2.5 报表
- 3 水量、水质及监测
- 3.1 水量计量
- 3.2 水质及检测
- 3.3 化验室
- 3.4 在线监测
- 3.5 净水药剂及材料
- 4 设施运行与维护
- 4.1 混凝
- 4.2 沉淀
- 4.3 介质过滤
- 4.4 硝化反硝化滤池
- 4.5 膜过滤
- 4.6 臭氧氧化
- 4.7 消毒
- 4.8 清水池
- 4.9 输配泵站
- 5 设备运行与维护
- 5.1 一般规定
- 5.2 水泵
- 5.3 鼓风机
- 5.4 空气压缩机
- 5.5 混合、反应搅拌设备
- 5.6 计量泵
- 5.7 电机
- 5.8 电气
- 5.9 自控系统
- 5.10 仪器仪表
- 6 安全
- 6.1 安全管理
- 6.2 作业安全
- 6.3 应急预案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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