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3 应急预案


6.3.1 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应按规定备案。
6.3.2 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评估演练效果。
6.3.3 应根据机构变化和预案演练评估结果等情况修订预案。预案应每3年至少修订一次并记录归档。
6.3.4 应按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台账,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条文说明

6.3.1 应急预案有触电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甲醇泄漏应急预案、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等,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职能分工、工作范围、处理方式等。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52-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