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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电机


5.7.1 电机应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运行。
5.7.2 在不同温度下,电机运行电流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表5.7.2 电机运行电流
表5.7.2 电机运行电流

5.7.3 运行中应每日定时检查电机轴承温度、声音及散热装置。
5.7.4 运行中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1 电机绕阻温度或轴承温度超过允许值。
    2 电机及控制系统发生打火或冒烟。
    3 电机剧烈振动或电机拖动的机械设备发生故障。
    4 缺相运行。
    5 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其他突发事故。
5.7.5 运行中发生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合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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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5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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