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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应对每类设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1.2 应建立设备管理体系并健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维修、评估及档案等管理制度。
5.1.3 应根据设备说明书、操作手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人员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
5.1.4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1.5 应定时对设备巡视检查,定期维护保养,按计划维修。
5.1.6 应建立合理的备品和备件库。
5.1.7 应做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并应及时存档。
5.1.1 对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每类设备应建立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设备操作和运行工况记录。
5.1.4 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厂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工作特点、操作要点、注意事项、安全规程、润滑加油部位、油脂品种和润滑周期、设备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法、维护保养周期及内容等;设备管理中,应尽量加强预防性维护,减少故障性维修。
5.1.5 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包括:加注润滑油、清洁、点检、更换备件、调试、检测等;定期维护主要是对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巡检),对异常情况及时检修或安排计划检修。对设施进行全面强制性的检修,宜列入年度计划;大修理(恢复性修理)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恢复精度和额定性能,需要对设备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主要零部件,调整机械和操作系统,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附件。
5.1.6 在确定备品和备件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合理确定数量:零件可能的损坏周期,备品和备件采购、加工的周期,设备运行工况及故障停机对生产运行的影响程度,同类设备的数量和可替代性,备品和备件保管的难易程度、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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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2.1 运行管理
- 2.2 技术指标
- 2.3 生产记录
- 2.4 设备台账
- 2.5 报表
- 3 水量、水质及监测
- 3.1 水量计量
- 3.2 水质及检测
- 3.3 化验室
- 3.4 在线监测
- 3.5 净水药剂及材料
- 4 设施运行与维护
- 4.1 混凝
- 4.2 沉淀
- 4.3 介质过滤
- 4.4 硝化反硝化滤池
- 4.5 膜过滤
- 4.6 臭氧氧化
- 4.7 消毒
- 4.8 清水池
- 4.9 输配泵站
- 5 设备运行与维护
- 5.1 一般规定
- 5.2 水泵
- 5.3 鼓风机
- 5.4 空气压缩机
- 5.5 混合、反应搅拌设备
- 5.6 计量泵
- 5.7 电机
- 5.8 电气
- 5.9 自控系统
- 5.10 仪器仪表
- 6 安全
- 6.1 安全管理
- 6.2 作业安全
- 6.3 应急预案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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