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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3.1 体育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13.3.2 体育建筑室内高大空间场所可选用火焰探测器、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探测器或其组合;特级体育建筑和甲级特大型体育建筑的比赛大厅应采用两种及以上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
13.3.3 体育建筑群应设消防控制中心,各单体建筑宜设单独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中心可兼作单体建筑的消防控制室。
13.3.4 体育建筑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构建统一的管理平台,并应能集中显示、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
条文说明
13.3.2 特级和甲级特大型体育建筑容纳观众人数多,疏散难度大,火灾扑救难度也大。而比赛大厅高度高,是体育建筑火灾防范的薄弱区域,在该区域设置两种以上的探测手段是为了提高火灾报警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训练大厅由于没有观众席,火灾危险性相对较低、人员疏散不是主要问题,故不强制要求两种及以上火灾探测器类型的设置。
13.3.3 消防控制中心系指体育建筑群的消防总控中心,消防控制室系指单体建筑的消防监控机房。体育建筑群是相关联的有机整体,尤其在承办综合体育赛事时,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可以为场馆综合管理和火灾时指挥、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
13.3.4 体育建筑群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将各单体建筑的火灾自动报整系统构成统一的管理平台,便干在消防控制中心、集中管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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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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