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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信息设施系统


14.2.1 体育建筑的信息设施系统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及分布特点,采用相应的网络拓扑结构。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竞赛专用数据网络系统宜与其他网络信息设施系统分开设置。
14.2.2 除有特殊要求外,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应在文字记者席、评论员席、媒体工作区等的每个工作台至少设置一组信息终端点。
14.2.3 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应在观众休息区和公共区域设置公用电话和无障碍专用的公共电话。
14.2.4 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的无线网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保区应设置无线局域网;
    2 新闻媒体区、新闻发布厅及新闻中心、文字媒体看台区、贵宾看台、赞助商包厢内、医疗等场所,室内体育场馆竞赛区的比赛场地和热身场地,以及餐饮、商业、电信等商业用房应预留无线网络接口。
14.2.5 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前端宜预留电视转播系统的信号接口。
14.2.6 体育建筑的新闻发布厅应配置厅堂扩声系统,并应预留电视转播系统的音频接口。
条文说明
14.2.1 竞赛专用数据网络是指为专用设施系统提供支持的信息设施系统。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会举行重大比赛,独立的竞赛专用数据网络系统有助于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竞赛信息通畅和完好。
14.2.2 文字记者席、评论员席、媒体工作区除永久区域外,重大赛事时还可采用临时媒体区域,其布线方式需满足赛时报道要求,信息终端包括语音、数据、有线电视等。
14.2.6 体育建筑新闻发布厅的厅堂扩声系统是独立的扩声系统,不能与场地扩声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等混在一起,但需预留电视转播系统的音频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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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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