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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土(石)方工程


7.5.1  场地平整中,表土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方地段基底较好的表土应碾压密实后,再进行填土。

    2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和管线的填方地段,当表层为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耕土或表土、淤泥或腐殖土等时,应先挖除或处理后再填土。

    3  场地平整时,宜先将表层耕土挖出,集中堆放,可用于绿化及覆土造田,并应将其计入土(石)方工程量中。

7.5.2  场地平整时,填方地段应分层压实。黏性土的填方压实度,建筑地段不应小于0.9,近期预留地段不应小于0.85。

7.5.3  土(石)方量的平衡除应包括场地平整的土(石)方外,尚应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及室内回填土、地下构筑物、管线沟槽、排水沟、铁路、道路等工程的土方量、表土(腐殖土、淤泥等)的清除和回填量,以及土(石)方松散量。土壤松散系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厂区边缘和暂不使用的填方地段,可利用投产后适于填筑场地的生产废料逐步填筑。

    2  矿山场地和运输线路路基的填方,有条件时,宜利用废石(土)填筑。

    3  余土堆存或弃置应妥善处置,不得危害环境及农田水利设施。

7.5.4  场地平整土(石)方的施工及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7.5.1  本条为原规范第6.5.1条。是对土(石)方工程中表土处理的规定,作为土(石)方计算时的依据。

    本条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主要是为贫瘠地区绿化创造条件和节省劳力。据了解,宝钢地处长江三角洲,土地富庶,但其场地填土平整后,绿化还需购熟土才能成活,耗资不少。贫瘠地区此矛盾更为突出,故作此款规定。

    近些年,我国沿海的许多工程在进行大面积的场地平整之前,需要将表层的耕土挖出,集中堆放,待场地平整完后再复垦至原处,其目的是便于以后植树绿化、种草皮提高成活率。

7.5.2  本条为原规范第6.5.2条。总结60多年来场地平整的经验教训,有些建设工程在大面积平整时,严格遵照现行国家标准,分层压实,使填方压实系数达到设计要求,在建筑物、管线、道路施工时,能顺利进行;有些建设工程大面积平整时,采用一次推到设计标高,既不考虑填土土质、填土厚度,也不进行压实,一次将石块、土、杂物推入洼地,待建筑物、管线、道路施工时,填土密实度不符合要求,即使再压实也是上实下松,建成后地面和路面裂缝,管道漏水,很难补救;有些建设项目在建筑施工时,注意到填土质量不好,只能在建筑、管线、道路施工时,将不密实的土重新挖出,分层夯实,造成了不该有的损失。因此大面积场地平整应规定压实系数。

    本条所提黏性土的填方压实系数,建筑地段不应小于0.9,是广义地指房屋、道路、管线的建筑地段的压实系数,因大面积平整场地不可能一条路、一个建筑物单独碾压,只能提大面积平整场地时应达到的密实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96第5.0.4条及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 12—87第3.3.4条,土壤压实系数不小于0.9就能满足建筑物室内地坪及铁路路基对土壤密实度的要求。武汉钢铁公司某工程土(石)方施工的经验是:“压实系数达到0.9~0.95或干容重1.58g/cm3~1.64g/cm3,可以满足地下管网、厂内道路及轻型建筑物的地基要求”。故除建筑物地基外,压实系数0.9能满足正常施工的要求。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第3.4.1条,对路基表面0~0.8m的压实系数要求虽大于0.9,但只要基底达到了0.9,在道路施工时再用压路机稍加压实,该规范所要求的0.95及0.98也是可以达到的。

    大面积场地平整的压实系数0.9是否能够达到?北方设计院与中建公司在阿尔及利亚的施工经验总结《用方格网控制桩进行机械化土方施工》中提到:“在掌握好最佳含水量的前提下,用推土机粗平,再用平铲机往返几次细平,压实系数已达70%~80%,然后碾压8遍~9遍,压实系数可达到0.9”。因此,认真对待平土工作,此规定是可以达到的。对整个工程质量是有利的。

    建筑预留地段,如填土厚,不能保证必要的压实度,待施工时需将土翻开重新碾压,增加了工程量。但要求太严也不现实,考虑松土随时间而自然密实的系数,对建筑预留地段填土压实系数作了适当降低。

7.5.3  本条为原规范第6.5.3条的修订条文。土方工程的平衡中,只考虑场地平整的平衡是不行的。本条所列各项的填、挖方,如有遗漏往往会造成缺土或余土。如过去有些项目场地平整时,感到缺土,大量运入,但基础、管沟、路槽土方挖出后,大量剩土又不得不外运,这种教训是很多的,故制定本条规定。

    1  本款强调的是厂区边缘或暂不使用的填方地段,为节省工程投资,待项目投产后,利用适于填筑的生产废料逐步填筑,这样处理既节省一次性投资,又节约了土地。

    2  本款要求矿山生产都有废石(土),尤其是露天开采的矿山,有大量的废石(土)舍弃到排土场。设计时可利用这些无用的废石(土)作为场地或运输线路路基的填料,特别对已生产的改、扩建矿山更有条件这样做。这不但可以减少排土场占地面积,而且还可以缩短工程的基建时间,节省基建投资。如辽宁某铁矿17号铁路线长约2km的高路堤有近40000m3的填方是用废石(土)填筑,较外取石(土)节约100多万元;又如辽宁某铁矿4号泵站的场地也是用废石填筑的。

    3  本款要求工程建设产生的余土堆存或弃置应妥善处置,不得危害环境和农田水利设施。

7.5.4  本条为原规范第6.5.4条的修订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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