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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厂区铁路设计应符合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且应与通道布置、竖向布置、道路布置相协调。

8.1.2  厂区铁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 50012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

8.1.3  应根据管理体制、近期和远期的货物运量、品种确定铁路线路等级,并宜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进行设计。

条文说明

8.1.1  本条规定了厂区铁路设计的依据和设计原则。

8.1.2  在设计石油化工企业厂内铁路时,除本规范以外,还必须执行现行的有关石油化工企业防火、安全、环保以及铁路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8.1.3  厂内铁路应根据近期和远期货物品种和运量,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并考虑发展可能性,使厂内铁路在远期发展后,仍能保持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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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GB5098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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