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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道路和铁路


9.6.1  厂区道路两侧宜种植行道树,树种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所在街区的绿化布置要求,厂区主干道两侧行道树的布置,应同时注重景观效果。

9.6.2  路堤或路堑边坡宜种植草皮。

9.6.3  消防道路两侧绿化树木的净距不应小于6m,且应符合消防车安全行驶和消防作业的要求。

9.6.4  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的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有关视距的规定。

9.6.5  铁路线路两侧以及道路与铁路平交道附近的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 50012有关视距的规定。

条文说明

9.6.1  道路所在街区不同,绿化要求也不同,绿化布置应该首先满足所在街区对绿化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厂区道路两侧绿化应起到阻挡风沙尘土、减少日晒和噪声、净化空气和美化环境等作用。

9.6.2  公路型道路的路堤和路堑边坡,如果裸露土质地面,晴天容易飞尘,雨天则容易被雨水冲刷影响路基稳定,而硬化处理则既浪费又不美观,因此建议种植草皮。

9.6.3  消防道路两侧绿化树木的净距的要求,系用于消防车穿行和方便消防作业。

9.6.4  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的绿化,不得阻挡视线,影响行车安全。为保证视距要求,应清除视距横净距范围内的障碍物,以保证计算车速下行车的安全,在视距横净距范围内,只允许种植不高于路面1.2m的低矮灌木和花草。关于视距的具体规定可查阅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中的有关规定。

9.6.5  铁路线路沿线,尤其是平交道口附近的绿化,不得阻挡火车驾驶员的视线,影响行车安全,关于铁路行车视距的规定可查阅现行国家标准《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 50012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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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GB5098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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