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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process of optical cable plant

GB 51067-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6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067-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5.7.3、5.9.2、6.4.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国光缆生产厂总体要求、光缆生产的工艺流程及生产辅助设施的确定等进行了广泛调研,根据光缆生产单位对光缆生产技术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并参考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光缆生产工艺、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及布置、公用设施及环境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中路369号,邮政编码:232001),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

    参编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可贵 赵建波 鲁家龙 杜宝强 汤培榕 蒋玉梅 庄喻韬 黄平 顾利国 季忠 阮华

    主要审查人:郑秉孝 张人茂 朱宗玖 张建平 张立永 刘骋 谢书鸿 王晓锋 曹多成

条文说明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GB 51067-2014,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2日以第62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按照先进性、实用性、科学性、合理性原则及立足自身特点、考虑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电子行业厂房工艺设计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制定出本规范。本规范规定的技术内容及编排顺序是根据工厂工艺设计实际工作过程确定的,先由产品工艺过程、进而确定厂房工艺设计、再确定设备造型及布置、最后确定公用设施及环境要求。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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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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