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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光缆生产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光缆生产工艺确定,应包括着色设备、光纤二次被覆设备、光纤并带和成束设备、骨架和填充绳挤制设备、缆芯绞合设备、护套制作设备和铠装设备。
5.1.2 光缆检验设备的选型应根据检验的光缆种类和型式确定,应包括机械试验设备、环境试验设备和电气试验设备。
5.1.3 光缆生产和检验设备的布置应按工艺区划进行并应符合节约空间、便于维护的原则和要求。
条文说明
5.1.1 生产设备的造型由生产工艺决定并与之对应,但各有侧重。为简明起见,本章把造型与布置要求相同的设备合并为一节,如光纤并带和成束设备。同样,绞合设备有缆芯绞合和成品光缆绞合,如一些电力架空光缆绞合后就是成品,所以只称绞合设备。
5.1.2 与生产设备相比,检验设备的安装较为简单,一般都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安装或按安装说明书安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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