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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应根据光缆生产工艺的特点,按光缆生产种类、规模、产品流转及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检修、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要求设计。
4.1.2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成熟先进工艺技术;
2 应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节约资源、降低能耗;
3 应符合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4.1.3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应以光缆生产工艺选择、工艺区划、设备选型、设备布置和工程运行条件为基础。
4.1.4 光缆生产厂房长度和宽度应根据生产设备的布置确定。
4.1.5 光缆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丁类。
4.1.1 工艺设计是工程项目设计的灵魂和着地点,其他专业设计的前提应是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这是通用性要求。
4.1.2 本条对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作出了规定。
1 同一种光缆生产工艺变化不大、相对稳定,所以对厂房的要求也是相似的、稳定的,既然是规范建设,就有很大的相似性,所以对已有经验的继承性及利用成熟技术就非常重要。
2 经济适用与技术先进是对立统一的,所以这就更显得对已有经验的继承性及利用成熟技术的重要;作为厂房,安全可靠、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是必须的,如本规范第3.1.3条和第3.1.4条所述的光缆厂的结构特点,节约资源和降低能耗都有较大的弹性。
3 我国目前光缆生产的全自动化程度尚不高,人工操作较多,符合劳动卫生的要求非常重要。
4.1.4 光缆生产各工艺之间互不干扰,一个车间里可以布设多条生产线设备,所以车间长度和宽度应根据拟布设的生产线设备确定,各生产线设备所占空间由生产线设备给定。现在有的厂家虽已不用行车和吊车,但考虑是传统设施,本条是针对使用的生产厂而定。
4.1.5 光缆生产过程中虽然使用着多种塑料,但工艺控制精准,着色、并带和成束采用UV固化,无明火产生;二次被覆、护套生产线使用的护套料挤塑后立刻进入冷水槽中冷却,着火的可能性极小;在对设施环境的要求中,提出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提升光缆生产厂房的消防能力;由于光缆生产线布置的特点,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定为丁类,防火分区面积可以不受限制,符合光缆生产厂房的实际。此条是重大安全问题,所以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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