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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铠装设备


5.9.1  铠装设备应根据生产速度、铠装结构选择。

5.9.2  铠装设备高速旋转部位外围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5.9.3  铠装设备上方宜设置单臂吊车。

5.9.4  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

    2  设备与墙壁或配电设施的间距不宜小于1.5m。

条文说明

5.9.1  铠装包括在没有护层的缆芯上铠装及有护层的光缆上铠装,但设备是相同的。

5.9.2  同绞合设备一样,铠装设备旁经常有人行走或旁观,设备高速旋转部位一旦铠装钢丝飞出,惯性很大,造成的伤害将很大,必须有防护装置,不论是设备自带或是另外安装。此条涉及人身安全,所以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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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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