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8 护套挤制设备


5.8.1  护套挤制设备应根据护套材料、结构及生产速度选型。

5.8.2  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3m;

    2  设备与墙壁或配电柜的间距不应小于2m。

条文说明
5.8.1 护套结构指是否有带有纵包等。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