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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生产过程及安全措施


3.3.1  光缆生产前应进行下列准备:

    1  对生产设备及仪器仪表进行机械安全检查;

    2  基本生产条件就绪检查;

    3  生产原材料就绪,作业指导文件就位,工装工具齐备。

3.3.2  光缆生产开始时应按要求进行模具装配、工艺参数设定并进行记录。 

3.3.3  生产结束后应关闭电源,进行仪器仪表归零,工装模具复位,器具清洗。

3.3.4  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的高温、高速旋转或除静电装置等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标志。

条文说明

3.3.1  光纤着色、紧包、二次被覆和护套挤制等很多岗位需要有人值守,生产前的各种检查及原材料上机也是人工进行,厂内人工作业较多,所以生产设备布置需要有一定的间距,设置监控系统、厂区内相互联系的语音通信系统和电子公告牌很有必要。

    3  基本生产条件是指各种动力、通风和水等。

3.3.3  需要记录的生产参数由各厂家根据生产设备情况确定,如着色时氮气流量及挤制护套的火花检验等,如生产设备稳定性较好,生产过程中当然可以不跟踪记录。

3.3.4  光缆生产设备的高温部分是指挤塑机机头;高速旋转且未予保护的部位主要是指扎纱;除静电装置主要是指光纤二次被覆车间的静电装置,其放电环(针、棒)上有高压,应有禁止触碰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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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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