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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工业布局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在满足各项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应做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技术先进、节能环保。

4.1.2  总图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有利于城镇或邻近工业企业在交通运输、动力设施、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统筹布局。

4.1.3  总图和运输布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总图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

    2  总图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生产车间宜集中组合成单层或多层联合厂房;

    3  总图布置应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各种辅助和附属设施宜邻近其服务的车间,单个小建筑物宜合并,或并入车间内部,动力供应设施宜接近负荷中心;

    4  厂前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宜分别集中设置,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5  交通运输应能保证生产流程顺畅和原料物料的运输路线便捷,应避免货流与人流交叉干扰。
 

条文说明

4.1.1  印染工厂总图运输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应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协调,加以解决,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应方便生产,并节约用地、节省投资、节能环保。

4.1.2  印染工厂的设计和建设不应搞“大而全”、“小而全”,应充分考虑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原则,尽量与地方统一布局,以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1.3  印染工厂的生产车间组合成联合厂房已有很多实例,单层锯齿形的练漂、染色车间与多层印花车间并建,或通过内天井连接,以达到节约用地、生产流程便捷的目的。为了严格土地管理,厂前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百分比必须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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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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