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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的要求,应根据地区气候特点满足采光、通风、排雾、保温、隔热、防结露、防腐蚀和节能环保等要求。

5.1.2  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

5.1.3  建筑防腐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5.1.4  建筑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有关规定。

5.1.5  建筑地面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的有关规定。

5.1.6  建筑设计应采用成熟的新建筑形式、新材料和新技术。
 

条文说明

5.1.1  印染工厂练漂、染色、印花车间生产过程中散发大量湿热气体,并含有腐蚀性介质,因此建筑设计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特点,重点解决车间内部排雾、防结露、防腐蚀等问题。

5.1.6  建筑设计应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具体工程的规模、投资、所在地区的施工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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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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