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0.3 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
10.3.1 用蒸汽间接加热而产生的凝结水应加以回收。凝结水回用到工艺热水时应满足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凝结水的回收利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有关规定。
10.3.2 生产高压和低压凝结水系统管道应分别敷设。空调、采暖凝结水管道应与生产凝结水管道分别敷设。
10.3.3 蒸汽凝结水的回收应根据不同的用汽特点和条件、管道敷设方式等全面分析后,采用闭式满管回水、重力自流回水、余压回水、开式水箱自流或机械泵回水等方式。
10.3.4 蒸汽凝结水的利用应按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余压回水系统时,宜在凝结水管道中增设换热装置,回收热量,降低水温度,缩小管径;
	    2  凝结水箱上宜设二次蒸汽冷却器,用锅炉软化水冷凝二次蒸汽,吸收热量。
	 
10.3.1 本条是对蒸汽凝结水回收的具体规定。
(1)用蒸汽间接加热而产生的凝结水,除被加热介质有毒(如氧化物液体等)或有强腐蚀性的溶液外,应加以回收。
(2)凝结水回用到工艺热水时应满足工艺对水质的要求;特别是凝结水回用到锅炉房时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有关规定。该规范对蒸汽凝结水回收利用有强制性条文要求。对于有可能被污染的凝结水,应设置水质监督测量装置,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10.3.2 采暖通风和生产用蒸汽凝结水,压差小于0.3MPa可以合管输送,如压差大于0.3MPa应采取措施后,才能合管输送。
10.3.4 由于回水管道内为汽水混合两相流动,所以管径较大,投资高。对于采用余压回水系统时,宜在凝结水管道中增设换热装置,以回收热量,降低水温,缩小管径,节省投资。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0.2 蒸汽供热系统
 - 下一节:10.4导热油供热系统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流程
 - 3.3 设备选用
 - 3.4 机器排列
 - 3.5 工艺管道
 - 3.6 工艺对公用工程的要求
 - 3.7 生产辅助设施
 - 3.8 车间运输
 - 4 总图运输
 - 4.1 一般规定
 - 4.2 建(构)筑物布置
 - 4.3 道路运输
 - 4.4 竖向设计
 - 4.5 厂区管线
 - 4.6 厂区绿化
 -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5 建筑
 - 5.1 一般规定
 - 5.2 生产厂房
 - 5.3 建筑防火、防爆
 - 5.4 生产辅助用房
 - 5.5 生产厂房主要建筑构造
 - 6 结构
 - 6.1 一般规定
 - 6.2 结构选型
 - 6.3 结构布置
 - 6.4 设计荷载
 - 6.5 结构计算
 - 6.6 带排气井的单层锯齿形厂房构造要求
 - 6.7 抗震构造措施
 - 6.8 地基基础
 - 7 给水排水
 - 7.1 一般规定
 - 7.2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 7.3 水源与水处理
 - 7.4 给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7.6 排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7 水的重复利用及废水回用
 - 8 供暖通风与空调
 - 8.1 一般规定
 - 8.2 室内外设计参数
 - 8.3 生产车间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 8.4 辅助用房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 9 电气
 - 9.1 一般规定
 - 9.2 供配电系统
 - 9.3 照明
 - 9.4 防雷和接地
 - 9.5 电气消防和报警
 - 10 动力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蒸汽供热系统
 - 10.3 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
 - 10.4导热油供热系统
 - 10.5 燃气
 - 10.6 压缩空气
 - 11 仓储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坯布库、成品库
 - 11.3 染化料库
 - 11.4 危险化学品库
 - 11.5 机物料库
 - 附录A 工艺流程
 - A.1 纯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2 涤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3 化纤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4 短流程工艺
 - A.5 其他工艺流程
 - 附录B 印染主机设备生产能力
 - 附录C 主要印染设备参考用水量
 - 附录D 主要印染设备参考用汽量
 - 附录E 印染设备需要高温热源值
 - 附录F 印染设备各轧车压缩空气用量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