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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供配电系统


9.2.1  印染工厂的普通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液氨整理工段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用电应为二级负荷。印染工厂的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9.2.2  供电电压等级与供电回路数应按生产规模、性质和用电容量,并宜结合地区电网的供电条件确定。

9.2.3  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变电所宜安装2台变压器,单母线分段运行,两段低压母线间设母联开关;当只设1台变压器时,宜与就近的车间配电变电所设低压联络线作为应急备用;

    2  车间变电所的低压配电系统应与工艺生产系统相适应,平行的生产流水线或互为备用的生产机组,宜由不同的(低压母线)回路配电;同一生产流水线的各用电设备宜由同一(低压母线)回路配电;

    3  TN系统接地型式的配电系统中,车间的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中,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

    4  为控制各类非线性用电设备所产生的谐波引起的电网电压正弦波形畸变,宜在配变电所低压侧进线柜装设谐波监测仪表,应合理采取高次谐波的抑制和治理措施;

    5  在采用电力电容器作无功补偿装置时,容量较大、负荷平稳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负荷宜采用就地补偿;补偿基本无功负荷的电力电容器组,宜在配电变电所内集中补偿;

    6  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

9.2.4  变配电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的有关规定。

9.2.5  车间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宜按表9.2.5的规定选用。

表9.2.5  印染工厂主要工艺设备需要系数

9.2.6  室内配电干线敷设方式宜采用电缆桥架明敷设,在有腐蚀和特别潮湿场所,所采用的电缆桥架,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室外宜采用电缆沟或直接埋地敷设。有关配电线路的敷设方式与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

9.2.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9.2.1  印染工厂的普通用电负荷,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属于三级负荷。20世纪后期,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印染产品品质,实施了液氨整理工段,液氨整理工艺可以提高纯棉等天然纤维及其混纺产品的穿着服用性能。该工艺过程需要使用到液氨作为介质,由于停电可能导致液氨泄漏产生安全事故,该工段涉及安全生产的安全阀、控制系统等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应确定为二级负荷。

9.2.2  供电电压等级及供电回路数,应根据印染工厂规模及当地电网条件,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根据目前全国各地印染工厂电源现状,以6kV~20kV供电居多。三级负荷供电的工程可采用6kV~20kV单回路供电。在需要二级负荷供电的工程中,宜采用6kV~20kV双回路或单路6kV~20kV架空专线供电方案。但在6kV~20kV电源难于取得或单路20kV容量大于6000kV·A时,可选择采用35kV供电。对于6kV~20kV电源难以取得的地区项目,当变压器总容量小于4000kV·A宜采用35kV直变0.4kV的供电方案。

9.2.3  本条对低压配电系统做出了规定:

    1  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电气故障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根据负荷情况,有2条生产流水线时,车间变电所宜安装2台变压器,单母线分段运行,两段低压母线间设置母联开关。当只有1条生产流水线,且负荷不大时,可设1台变压器。此时作为应急备用宜与就近的车间配电变电所设低压联络线。

    2  平行的生产流水线和互为备用的生产机组若由同一回路配电,则当此回路停止供电时,将使各条流水线都停止生产或备用机组起不到备用作用。

    同一生产流水线的备用用电设备如由不同的低压母线配电,则当任一母线或线路检修时,都将影响此流水线的生产。故规定同一生产流水线的备用用电设备,宜由同一低压母线配电。

    3  印染工厂一般采用TN系统的接地形式,在低压电网中,车间的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中,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以D,yn11接线与Y,yn0接线的同容量的变压器相比较,前者空载损耗与负载损耗虽略大于后者,但三次及其整数倍以上的高次谐波激磁电流在原边接成三角形条件下,可在原边环流,与原边接成Y形条件下相比较,有利于抑制高次谐波电流,在当前电网中接用电力电子元件日益广泛的情况下,采用三角形接线是有利的。另外,D,yn11接线比Y,yn0接线的零序阻抗要小得多,有利于单相接地短路故障的切除。还有,当接用单相不平衡负荷时,Y,yn0接线变压器要求中性线电流不超过低压绕组额定电流的25%,严重地限制了接用单相负荷的容量,影响了变压器设备能力的充分利用。因而,在低压电网中,推荐采用D,yn11接线组别的配电变压器。

    4  近年来,印染工厂由于大量使用非线性负载,如变频器、节能灯、UPS装置等,使供配电系统中存在大量的谐波,因此对供电系统进行谐波监测是很有必要的,它可以为谐波抑制提供大量的基础数据。

    当系统谐波或设备谐波超出谐波限值规定时,应对谐波源的性质、谐波参数等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谐波抑制及谐波治理措施。供配电系统中,具有较大谐波干扰的地点应设置滤波装置。采用高次谐波抑制和治理的措施可以减少电源污染和电力系统的无功损耗,并可提高电能使用效率和保护部分设备运行安全。

    5  印染设备的功率因数较低,在采用电力电容器作无功补偿装置时,容量较大、负荷平稳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负荷宜采用就地补偿;补偿基本无功负荷的电力电容器组,宜在配电变电所内集中补偿。

9.2.5  负荷计算方式及需要系数的选取。印染工厂负荷计算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本规范中需要系数在参照原《印染工业企业设计技术规定》FJJ103-1984(下述简称《原规定》)基础上做了修订。

    需要系数一般为实测所得,目前我国印染工业企业尚无可推荐使用的需要系数。在已投产的印染厂企业普遍反映,采用原规定中需要系数偏大,在实际运行中变压器负荷率偏低。同时,了解了有关设备制造厂设备配置情况,一般产品铭牌上所标定的额定功率比实际所需的功率要大,安全系数较高。为此本规范对主要的工艺设备需要系数作了新的修定,并列于表9.2.5中,设计人员应根据工程实际酌定。

    在本次规范修订的调研过程中,通过多个实际运行项目的运行数据分析和工厂实测数据的提供,对烧毛设备和定型设备需要系数做了适当的调整,需设计人员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与工艺设备制造商充分沟通,拿到设备制造商设备的长期工作额定电流数据,合理选择需要系数。

9.2.6  印染工厂的室内配电干线宜采用电缆桥架明敷设,不宜采用电缆沟配线。因为当前产品市场变化大,工艺设备选型和产品均容易变更,采用电缆桥架明敷设较易适应各种产品、设备选型变更带来的配电线路的变更。另外,电缆沟中易积水也不利于清洁。同时,在有腐蚀和特别潮湿场所,宜采用各种类型的防腐蚀型电缆桥架,如采用热镀锌、外表面涂防腐层及采用玻璃钢材料等。室外可采用电缆沟或直接埋地敷设。

    有关配电线路的敷设方式与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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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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