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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地基基础


6.8.1  印染厂房内的设备基础、管沟等宜与厂房柱子基础分开,厂房柱基的设计应考虑邻近建筑物基础、设备基础、地下沟道、管线的影响。

6.8.2  地下沟道埋置深度不宜大于建筑基础。

6.8.3  工艺设备基础不均匀差异沉降量不应大于工艺设备要求的允许值。
 

条文说明

6.8.2  当地下沟道埋置深度大于建筑基础时,两者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净距,其值应根据建筑荷载大小和土质情况确定。当两者之间的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合理的施工顺序和可靠的围护措施,也可采用加固原有建筑物地基的方法进行处理。

6.8.3  工艺设备基础应采取合理的形式和有效措施,防止产生过大的相对沉降差以影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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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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