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3 铝型材表面处理


8.3.1  建筑铝型材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表面处理,工业铝型材应根据用户要求进行表面处理。

8.3.2  表面处理可根据用户要求或市场需求选用氧化着色、封孔、电泳涂漆、静电喷涂或氟碳喷涂等生产工艺。
 

条文说明


8.3.1  按国家技术标准规定,建筑铝型材必须经表面处理后才能满足使用要求。工业铝型材对表面处理没有严格规定,只能根据用户的要求来决定是否采用表面处理。

8.3.2  型材的表面处理基本分两大类,一类是以人工氧化膜或复合膜作为表面保护层的氧化着色、封孔或电泳涂漆,另一类是以涂膜作保护层的静电粉末喷涂或喷漆。氧化对挤压型材表面的要求较高,处理后的材料有较强的金属感,但氧化材的色调较单调,氧化生产线设备较复杂,能耗高,用水量大。喷涂可处理出各种颜色,处理后的型材色彩鲜艳,色彩变换容易,生产灵活性好,喷涂生产设备相对较简单,能耗低,用水量少,但喷涂处理的型材表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不透明涂膜,缺乏金属质感。

    氧化和喷涂生产工艺各有其特点,都广泛用于铝型材的表面处理,可根据用户要求和市场需求选择处理工艺。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