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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结构可靠度校准与目标可靠指标的确定


B.2.1  用校准法确定目标可靠指标的步骤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目标可靠指标的适用范围,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 5057的有关规定,选出各种典型结构或结构构件作为校准法的计算对象,应按结构安全级别分为三组。

    2  在每一组结构或结构构件中,应按它们在工程中用量多少、造价大小,并结合工程经验,判断确定其加权系数wi,同一组内的加权系数总和应为1。

    3  应以现行设计规范的安全系数或容许应力为约束条件,材料用量最少为目标,对典型结构或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

    4  应确定优化后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和抗力的统计参数和概率模型。

    5  应分别计算出各种典型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β1i。

    6  求出的结构安全级别相同的同一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加权平均可靠指标,应为该结构安全级别按规范校准的可靠指标,加权平均可靠指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β1——同一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加权平均可靠指标;

          wi——同一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加权系数;

          β1i——同一组的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

    7  对已建成的若干水工结构或结构构件,应按结构安全级别分组。每组内的加权系数应与公式(B.2.1)中的加权系数一致。应重复上述第4~第6步骤,计算出每一组实际水工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加权可靠指标β2

    8  根据加权可靠指标β1、β2,在综合考虑安全与经济的最佳平衡后,应确定不同结构安全级别的目标可靠指标β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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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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