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一般规定


4.1.1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设计立面要求和技术经济能力,选择金属或石材幕墙的立面构成、结构型式和材料品质。
4.1.2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色调、构图和线型等立面构成,应与建筑物立面其他部位协调。
4.1.3 石材幕墙中的单块石材板面面积不宜大于1.5㎡。
4.1.4 金属与石材幕墙设计应保障幕墙维护和清洗的方便与安全。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