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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幕墙构造


4.3.1 幕墙的防雨水渗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的截面形式宜按等压原理设计。
    2 单元幕墙或明框幕墙应有泄水孔。有霜冻的地区,应采用室内排水装置;无霜冻地区,排水装置可设在室外,但应有防风装置。石材幕墙的外表面不宜有排水管。
    3 采用无硅酮耐候密封胶设计时,必须有可靠的防风雨措施。
4.3.2 幕墙中不同的金属材料接触处,除不锈钢外均应设置耐热的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或尼龙12垫片。
4.3.3 幕墙的钢框架结构应设温度变形缝。
4.3.4 幕墙的保温材料可与金属板、石板结合在一起,但应与主体结构外表面有50mm以上的空气层。
4.3.5 上下用钢销支撑的石材幕墙,应在石板的两个侧面或在石板背面的中心区另采取安全措施,并应考虑维修方便。
4.3.6 上下通槽式或上下短槽式的石材幕墙,均宜有安全措施,并应考虑维修方便。
4.3.7 小单元幕墙的每一块金属板构件、石板构件都应是独立的,且应安装和拆卸方便,同时不应影响上下、左右的构件。
4.3.8 单元幕墙的连接处、吊挂处,其铝合金型材的厚度均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mm。
4.3.9 主体结构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幕墙设计应保证外墙面的功能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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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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