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附录C 预埋件设计
C.0.1 由锚板和对称配置的直锚筋所组成的受力预埋件,其锚筋的总截面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有剪力、法向拉力和弯矩共同作用时,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3.上述公式中的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s——锚筋的截面面积(m㎡);
V——剪力设计值(N);
N——法向拉力或法向压力设计值(N)。法向压力设计值不应大于0.5fcA,此处A为锚板的面积(m㎡);
M——弯矩设计值(N·mm);
αγ——钢筋层数影响系数,当等间距配置时,二层取1.0,三层取0.9;
αv——锚筋受剪承载力系数,按公式(C.0.1-5)计算,当αv大于0.7时,取αv=0.7;
d——锚筋直径(mm);
t——锚板厚度(mm);
αb——锚板弯曲变形折减系数,按公式(C.0.1-6)计算,当采取措施防止锚板弯曲变形时,可取αb=1.0;
Z——外层锚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mm);
fc——混凝土轴心受压强度设计值,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采用。
fs——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MPa),Ⅰ级钢筋取210MPa;Ⅱ级钢筋取310MPa。
C.0.2 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宜采用Q235等级B的钢材。锚筋应采用Ⅰ级或Ⅱ级钢筋,并不得采用冷加工钢筋。
C.0.3 预埋件受力直锚筋不宜少于4根,直径不宜小于8mm。受剪预埋件的直锚筋可用2根。预埋件的锚筋应放在构件的外排主筋的内侧。
C.0.4 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型焊,锚筋直径不大于20mm时宜采用压力埋弧焊。手工焊缝高度不宜小于6mm及0.5d(Ⅰ级钢筋)或0.6d(Ⅱ级钢筋)。
C.0.5 充分利用锚筋的受拉强度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的规定,锚筋最小锚固长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当锚筋配置较多,锚筋总截面面积超过按本规范C.0.1条计算的截面面积的1.4倍时,锚固长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180mm。光圆钢筋端部应作弯钩。
C.0.6 锚板的厚度应大于锚筋直径的0.6倍;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的厚度尚应大于b/12(b为锚筋的间距),且锚板厚度不应小于8mm。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d及20mm。
对于受拉和受弯预埋件,其钢筋的间距和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均不应小于3d及45mm。
对受剪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不应大于300mm,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6d及70mm。
对受剪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不应大于300mm,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6d及70mm。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材料
- 3.1 一般规定
- 3.2 石材
- 3.3 金属材料
- 3.4 建筑密封材料
- 3.5 硅酮结构密封胶
- 4 性能与构造
- 4.1 一般规定
- 4.2 幕墙性能
- 4.3 幕墙构造
- 4.4 幕墙防火与防雷设计
- 5 结构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荷载和作用
- 5.3 幕墙材料力学性能
- 5.4 金属板设计
- 5.5 石板设计
- 5.6 横梁设计
- 5.7 立柱设计
- 5.8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
- 6 加工制作
- 6.1 一般规定
- 6.2 幕墙构件加工制作
- 6.3 石板加工制作
- 6.4 金属板加工制作
- 6.5 幕墙构件检验
- 7 安装施工
- 7.1 一般规定
- 7.2 安装施工准备
- 7.3 幕墙安装施工
- 7.4 幕墙保护和清洗
- 7.5 幕墙安装施工安全
- 8 工程验收
- 9 保养与维修
- 附录A 钢结构连接强度设计值
- 附录B 板弯矩系数
- 附录C 预埋件设计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