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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站前广场


5.0.1 站前广场宜由车行及人行道路、停车场、乘降区、集散场地、绿化用地、安全保障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等组成。
5.0.2 一、二级交通客运站站前广场的规模,当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计算时,每人不宜小于1.5m²。其他站级交通客运站站前广场的规模,可根据当地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5.0.3 站前广场应与城镇道路衔接,在满足城镇规划的前提下,应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方便换乘与集散,互不干扰。对于站前广场用地面积受限制的交通客运站,可采用其他方式完成人流的换乘与集散。
5.0.4 站前广场应设置社会停车场,并应合理划分城市公共交通、小型客车和小型货车的停车区域。出租车的等候区应独立设置。
5.0.5 站前广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人行区域的地面应坚实平整,并应防滑。
5.0.6 站前广场应设置排水、照明设施。
条文说明
5.0.1 本条规定了站前广场的组成内容,并增加了安全保障设施。站前广场是人流车流集散的公共区域,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般需要设置监控录像、治安报警岗亭等安全保障设施。
5.0.2 站前广场的面积可依据交通客运站的站级、到发旅客人数、旅客集散交通条件等确定。交通客运站用地一般比较紧张,对于有条件的地区,站前广场面积可以适当提高。其他站级交通客运站因规模较小,站前广场面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0.3 站前广场是交通客运站与城镇交通的衔接点。站前广场应该位于客运站旅客主要出入口的前方,并且由于站前广场车多人多,为保证旅客活动区不受行车影响和旅客的行走安全,需要将公交车站与出租车站靠近旅客出站口一侧,以便合理组织交通,充分利用城镇公共交通设施,使旅客能迅速、安全地到达和离开客运站。
5.0.6 由于站前广场面积较大,容易积水,影响使用,影响市容且不卫生。设计中一般要求广场纵向坡度不小于0.5%,以利排水,同时不能大于2.0%,避免产生车辆自动滑坡现象。广场内人行道路标高需要略高于车行道,并坡向行车道,坡度一般不小于0.5%,以便排水畅通,避免积水,便于旅客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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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6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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