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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遵义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工作指南(试行)
2024年7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 和《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等文件精神, 要求统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与质量安全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优化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地方标准规范,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由于我市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经济、技术水平以及技术标准不完善等原因,很多既有建筑的消防性能水平较差,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火灾安全隐患。但由于既有建筑改造的特点,与新建建筑有很大不同,在改造过程中,因历史发展阶段原因,受现状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这造成了很多建筑改造因上述困难受到抑制,或只能拆除重建,或不符合现行设计标准改造缺少合法依据。这个现象成为制约我市城市有机更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瓶颈。为实现不搞大拆大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大量既有建筑通过改造的方式获得新的使用功能、提升建筑品质, 正在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形式。结合我市发展已进入有机更新时代,为解决上述矛盾,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工作专项研究,在广泛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南,为我市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设计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本指南涉及的消防设计要求内容,可按照本指南执行,其他内容仍应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指南共6章,112条,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通用要求;4.建筑防火;5.消防设施;6.消防电气;附录。
本指南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完成,由相关单位专家结合遵义市实际共同起草,由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管理,并负责技术解释。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欢迎提出意见建议,以便继续改进完善。通讯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327号,邮编:563000,电话:0851-28217039。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指导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 遵义市建筑消防协会 遵义市建筑设计院 遵义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同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名):万仪 王德强 方洪波 帅佳佳 叶丽 叶治宏 田静涛 甘业康 刘海静 刘飞来 刘义 何艳 李波 杜发明 宋辛 何丹 陈钊 林肖 孟鑫 范文辞 周雪梅 孟天畅 郑正 罗灿华 郑晓艳 娄方雍 姚大新 胡世元 秦振鸣 高宁 谢伟 谢涛 韩霞 景庆祝 蔡行
主要审查人员:郭波美 樊炜曦 陈清松 江和禹 池健 张旭 侯廿 陈励 朱家红 肖竑 仝玉 马恒 郑实 周绍娟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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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遵义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2.1 一般规定
- 2.2 改造可行性评估
- 3 通用要求
- 4 建筑防火
- 4.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 4.2 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分区
- 4.3 安全疏散和避难
- 4.4 救援设施
- 4.5 建筑构造
- 4.6 建筑保温
- 5 消防设施
- 5.1 消防给水设施
- 5.2 室内消火栓系统
- 5.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5.4 防烟和排烟设施
- 6 消防电气
- 6.1 一般规定
- 6.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6.3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 6.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6.5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 附录A 术语
- 附录B 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参考格式)
- 附录C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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