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3 电源插座
12.3.1 配电间、电能表间、电信间、电梯机房、电梯坑及电梯井道内均应设置电源插座。
12.3.2 住户单元门口和信息箱内均应设置电源插座。
12.3.3 所有电源插座均应选用安全防护型,其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和家具布置综合考虑。卫生间电源和封闭式阳台插座尚应具有防溅功能,其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7-701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浴盆或淋浴的场所》GB16895.13的相关规定。
12.3.4 非全装修住宅不设计插座。非集中空调系统的全装修住宅,其客厅、卧室、书房均应设空调设备专用插座,厨房、卫生间可设空调设备专用插座。
12.3.5 全装修住宅电源插座的设置应满足智能家居系统功能要求。除空调插座外,全装修住宅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不应少于表12.3.5的规定。
12.3.2 住户单元门口和信息箱内均应设置电源插座。
12.3.3 所有电源插座均应选用安全防护型,其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和家具布置综合考虑。卫生间电源和封闭式阳台插座尚应具有防溅功能,其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7-701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浴盆或淋浴的场所》GB16895.13的相关规定。
12.3.4 非全装修住宅不设计插座。非集中空调系统的全装修住宅,其客厅、卧室、书房均应设空调设备专用插座,厨房、卫生间可设空调设备专用插座。
12.3.5 全装修住宅电源插座的设置应满足智能家居系统功能要求。除空调插座外,全装修住宅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不应少于表12.3.5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12.2 供电、配电及计量
- 下一节:12.4 住户配电箱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总体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居住环境
- 3.3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4 套型设计
- 4.1 套型
- 4.2 卧室
- 4.3 起居室
- 4.4 厨房
- 4.5 卫生间
- 4.6 过道及套内楼梯
- 4.7 阳台、凹口
- 4.8 层高、净高
- 5 公共部位设计
- 5.1 楼梯
- 5.2 电梯
- 5.3 走道、连廊
- 5.4 管道井
- 5.5 出入口
- 5.6 公共用房
- 5.7 装饰
- 5.8 层数折算
- 5.9 安全避难
- 6 物理与室内环境性能设计
- 6.1 声环绕
- 6.2 热环境
- 6.3 室内空气质量
- 7 构配件设计
- 7.1 门窗
- 7.2 信报箱
- 7.3 排油烟道、排气道
- 7.4 楼地面、屋面、墙身
- 7.5 空调室外机座板
- 7.6 防火分隔构造
- 8 技术经济指标
- 9 结构设计
- 10 给水排水设计
- 11 燃气设计
- 12 供配电及照明设计
- 12.1 用电负荷
- 12.2 供电、配电及计量
- 12.3 电源插座
- 12.4 住户配电箱
- 12.5 照明设计
- 13 小区智能化及智能家居系统设计
- 14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