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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剩余电流保护
3.3.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的一般要求》GB/T 6829、《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的规定。
3.3.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3.3.3 总配电箱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与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3.3.4 开关箱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3.3.5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相一致。
3.3.6 总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宜选用电源电压故障时可自动动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3.3.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采用正确的接线方法(图3.3.7)。
3.3.8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源侧、负荷侧端子处接线应正确,不得反接;
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灭弧罩应安装牢固,并应在电弧喷出方向留有飞弧距离;
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控制回路的铜导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m㎡;
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端子处中性导体(N)严禁与保护接地导体(PE)连接,不得重复接地或就近与设备金属外露导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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