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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


1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方案)。
10.1.2 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应在现场勘测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位置及线路走向后进行,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施工现场用电容量统计。
    4 负荷计算。
    5 选择变压器。
    6 设计配电系统和装置: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电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设计防雷装置;
    5)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临时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7 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 制定临时用电设施拆除措施。
    10 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10.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10.1.4 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编制及变更时,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变更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10.1.5 临时用电工程应经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标准第10.1.4条、第10.1.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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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GJ/T4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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