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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电工及用电人员


10.2.1 电工应经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应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2.2 安装、巡检、维修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完成,并应设专人监护。
10.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应按规定穿戴、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不得使设备带“缺陷”运转;
    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应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关门上锁;
    4 移动电气设备,应在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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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GJ/T4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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