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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文物建筑受先天因素、历史条件和技术手段等方面的限制,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普遍存在疏散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短缺等消防问题,火灾风险远大于现代建筑。为了指导和规范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减小文物建筑火灾发生概率,降低文物建筑火灾风险,增强文物建筑火灾防控能力,提高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安部《古城镇古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和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发布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国家文物局组织制定了《文物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本文件制定中,坚持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文物建筑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文物建筑消防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针对性地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本文件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配置或改造、配电系统改造的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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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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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总体要求
- 5 现场勘察与火灾风险评估
- 5.1 现场勘察
- 5.2 火灾风险评估
- 6 消防安全布局
- 6.1 总体布局
- 6.2 消防道路与灭火救援装备
- 6.3 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
- 6.4 平面布置
- 6.5 安全疏散
- 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7.1 一般要求
- 7.2 消火栓系统
- 7.3 消防用水量
- 7.4 消防水源
- 7.5 供水设施
- 7.6 自动灭火系统
- 7.7 可移动灭火装置
- 7.8 管道敷设
-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8.1 一般要求
- 8.2 系统设计
- 8.3 火灾探测器
- 8.4 系统设备的设置
- 8.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9 电气
- 9.1 一般要求
- 9.2 消防电源及供配电
- 9.3 配电设备
- 9.4 配电线路
- 9.5 用电设备
- 9.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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