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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药品生产区域的环境参数应符合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
3.1.2 医药洁净室应以微粒和微生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同时尚应规定环境的温度、湿度、压差、照度、噪声等参数。
3.1.3 环境空气中不应有异味以及影响药品质量和人体健康的物质。
条文说明
3.1.2 空气中影响药品质量的污染物质不只是微粒,另一个重要的污染物质是微生物。虽然大多数微生物对人无害,致病菌只是其中少数,但微生物的生存特点使得它对药品的危害性比微粒更甚。微生物多指细菌和真菌,在空气中常黏附于微粒或以菌团形式存在。
   药品受微粒和微生物污染后会变质,一旦进入人体将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与其他工业洁净厂房不同,医药洁净室应以微粒和微生物为环境控制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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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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