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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给水


10.2.1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别设置直流、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
10.2.2 给水管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给水管应选用耐腐蚀、安装连接方便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及经防腐处理的钢管;
    2 循环冷却水管道宜采用钢管;
    3 管道的配件材料应与管道材料相适应。
10.2.3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洒水设施。
条文说明
10.2.1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中生产、生活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水量、使用时间等会有不同的要求,分别设置将有利于各用水系统的管理和节约运行成本。当生产、生活用水的室外给水管网共用时,为防止生活用水系统被污染,生产和生活用水宜分别进户,生产用水进户主管上宜设置止回阀,同时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 50015的要求。
10.2.2 管材的选用应从它的耐腐蚀性能,连接的方便可靠,接口的耐久不渗漏,材料的温度变形,抗老化性能等因素综合确定。
10.2.3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周围设置洒水设施,是为了便于保持洁净厂房周围的环境卫生,方便绿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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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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